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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过程
我市木材资源十分丰富,林地保有量75万公顷,桉树速生丰产林总面积达450多万亩,活立木蓄积量超过4700万立方米,木材产量387.1万立方米。“十四五”时期每年的木材产量将超过400万立方米,能够为木材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丰富的原料资源。木材加工业发展迅猛,“十三五”期末,全市共有林产品(木材)加工企业1298家,在库木材加工业规模以上企业58家,2020年人造板产量达233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5.9%,木材加工经济产值161亿,同比增加25.34%;规模以上产值达43亿元,同比增长48.1%。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47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来政发〔2021〕8号)、《中共来宾市委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来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将我市森林资源优势转化成经济优势,推动现代林业产业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和区域经济增长,推动形成“大抓木材产业,抓大木材产业”的生动发展局面,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局在充分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以及涉及行政权力运行、公共资源配置、重大项目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公共监管处置、行政执法公示等重点领域23家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2021年来宾市加快木材加工业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工作措施、组织保障五部分组成,主要内容有:
(一)总体内容方面。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依托来宾丰富的木材资源,加快推进木材加工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方面。一是坚持优化整合。各县(市、区)、市工业园区依托自身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形成各地的优势产业与特色产业。二是坚持集聚发展。坚持“1+3+N”木材加工业产业布局,逐步构建完善产业链,发挥产业集聚效应,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三是坚持科技引领。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机制,提升林产品工业标准化、科学化、机械化和信息化水平。四是坚持惠民利民。加快木材加工业的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拓展木材加工业产业功能,通过园区带动,大力发展高效绿色生态林业,实现产业可持续、可循环化,促进乡村振兴,助力农村居民就业和增收。
(三)重点任务方面。2021年,新增培育规模以上木材加工业30家以上,全市木材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85亿元以上,其中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达65亿元以上。加快培育3个木材核心发展园区:三江口工业园区、兴宾区木材加工产业园、武宣县河西工业园。着力打造7个木材产业集聚区:市工业园区林纸产业集聚区、兴宾区(石牙、石陵、南泗)、合山市、金秀县、忻城县木材产业集聚区。全力推进仙鹤纸业高性能纸林木基地建设,支持仙鹤纸业与各县(市、区)国有林场、乡镇、村集体林场等单位或种植大户,合作建立林木基地100万亩。
(四)工作措施方面。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强化要素保障。2021年重点推进3个木材核心园区建设,统筹安排3000亩用地指标(每个核心园区1000亩),满足企业发展需要。统筹原料供应,对以木材为主原材料的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实行优先保障供应制度。二是加快园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套。按照“一域三核多点”产业布局,加快推进重点园区建设,推动来宾市木材加工及造纸集群形成,配套建设一批路、水、电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完善工业园区配套设施。三是坚持科技创新,强化人才培养。鼓励企业与中国林科院、广西大学、中南林业大学等科研院、大专院校所进行信息、科技、管理对接和合作。加强木材精深加工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为全市现代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四是创新招商模式,开展精准招商。强化龙头企业提升带动作用,建立与木材加工业发达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商会和协会、各类异地商会全方位对接机制,采取“以商招商、抱团进入”的招商模式,对木材加工业链企业集中区域开展精准招商。五是建立劳企对接,加强技能培训。根据木材企业需求,每年为园区木材加工企业举办2-3次专场招聘会,协助木材加工企业招工3000人。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每年专题培训3-5次以上,培训员工5000人。六是落实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大“桂惠贷”政策支持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力度,积极向自治区申报“木材贷”纳入“桂惠贷”特色信贷产品,将林产品加工业符合条件的上下游企业全部纳入企业“白名单”,力争2021年投放3亿元以上。根据《来宾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精神,大力实施亿元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年度新入库的新建投产型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8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建重大工业项目,自投产之日起5年内,每年按照企业当年对地方经济贡献所得部分(即指缴入地方库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30%对企业进扶持,企业5年累计获得奖励资金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额的50%,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
(五)组织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加快推进林产品加工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加快木材加工业发展进行整体谋划部署,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建立市本级、各县(市、区)、各责任单位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强督查问效。加强对推进木材加工业发展工作成效的督导检查,把木材加工产业发展情况纳入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多途径、多形式、多层次宣传我市支持木材加工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实施加快木材加工业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五是规范信息报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市直各责任单位要按时报送加快木材加工业发展情况。
来源:招商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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