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2024-05-30 00:00

为全面贯彻落实《广西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围绕培育新质生产力,强化标准引领和政策保障,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转型,城市基础设施安全智能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实施“十一大更新”工程,开展“四大换新”消费,力争到2027年,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十个领域设备更新和汽车、家电、家装等四类消费品以旧换新走在全区前列,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对广西重大方略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工作部署,实施设备更新、消费品以旧换新、回收循环利用、标准提升四大行动,促进先进设备生产应用,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推动高质量耐用、绿色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畅通资源循环利用链条,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大力促进全市投资和消费增长,全力推动节能降碳和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全市产业链供应链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全市高质量发展和完成节能降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二、实施设备更新行动

(一)推进生产设备数智化升级更新。开展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加大力度推进工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和技术改造,到2026年,实现广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评定突破140家,完成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改造400家;到2027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从75%、56%提升到90%、75%。加强数智化产品在政府采购实施单位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的推广应用,鼓励国有企业加大数智化产品采购比重。〔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下事项均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不再一一列出。

(二)推进用能设备绿色低碳改造更新。围绕全市建材、林产品加工、化工、电力、制糖、食品加工等重点能耗行业企业,以节能降碳、超低排放为方向,促进绿色低碳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应用。实施重点行业节能诊断和结果运用,推进工艺系统升级改造、推广节能高效产品、淘汰落后设备、优化节能管理等,到2026年,打造自治区级及以上绿色园区5个以上,新增绿色工厂10家以上,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累计形成节能量3万吨标准煤以上;2027年前每年推动不少于100个项目纳入自治区“千企技改”工程计划。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依法依规淘汰不达标设备和产能。(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动能源电力设施改造更新。实施煤电机组节能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力争改造规模达到132万千瓦。推动老旧风电、光伏发电设备更新、老旧输电线路和老旧变电设备改造。2024年完成老旧变压器改造11个。2027年前,每年实施燃气老化管道更新改造50公里,力争改造10千伏变压器51台、10千伏及以下线路955公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住建局、南宁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数据中心绿色改造更新。加快改造“老旧小散”数据中心。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鼓励应用高效制冷、余热利用和智能感知等绿色技术应用,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到2025年,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不高于1.3;到2027年,电能利用效率进一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发展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收集处理设施补弱项、强弱项,持续推进住宅电梯、供气、供水、污水处理、环保、环卫、泵站、道路、桥隧、照明、城市生命线、安防等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改造。2025年前,新增垃圾焚烧处理能力800吨/日,完成供水管网改造40公里;2027年前,推进建成区约4500个生活垃圾投放站(点)、87个中转站更新改造。推动地下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配套物联智能感知设备建设。加快治安重点保卫单位、治安复杂场所、案件高发区域、道路交叉口、重要道路节点等重点公共区域、道路视频监控安防设备改造。(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公安局配合)

(六)推进建筑领域设备升级更新。鼓励既有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以外墙保温、门窗、高效空调设备、可再生能源设备等为重点实施节能改造提升。加快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到2025年,全市完成既有公共机构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面积40万平方米以上。2027年前,对投入使用超过15年的老旧住宅电梯滚动实施安全评估和分类更新改造,有序推动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配合)

(七)支持交通运输设备淘汰更新。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持续巩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全国绿色出行创建达标城市创建成果,到2027年,争取新增和更新的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95%以上。鼓励在城市公交车企业自有、租赁场站建设完善新能源公交车辆充电设施。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治理,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船舶发展,支持高耗能高排放等老旧客船报废更新改造、提档升级。鼓励企业更换船舶新增运力、发展LNG船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商务局、公安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南宁供电局配合)

(八)支持老旧农业机械设备更新。持续用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结合农业生产需要和农业机械化发展阶段,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作业损失大、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业机械,大力推广应用适应丘陵山区高效低耗智能农机装备,加快农业机械结构调整,到2024年,实现全市变型拖拉机报废清零,新购置各类农机装备2500台(套);到2027年,新购置各类农机装备8000台(套)左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财政局配合)

(九)推进教育领域教学科研设备更新。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更新置换先进教学及科研技术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保质保量配置并及时更新教学仪器设备。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教育专项资金,落实中学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持续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持续推进高校智慧校园示范校、职业院校信息化标杆建设。到2027年,教育设备投资规模争取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南宁学院、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大数据发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医疗领域设备改造更新。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标准配齐配优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相关设备设施,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等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医疗机构病房、门急诊、手术室等设施改造提升,加强医疗机构既有用房便利化改造,提升医疗用房人性化、智能化水平,补齐病房环境与设施短板。到2027年,医疗设备投资规模争取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配合)

(十一)推动文化旅游领域设备改造更新。以消除安全隐患、促进节能降碳、提升游客体验为主要方向,推动接近使用年限、达到强制报废年限或安全性能下降的索道缆车、游乐设备、演艺设备等文旅设备更新,推进各类文旅场所设施设备提升,打造智慧旅游新体验。到2027年,文旅设备投资规模争取较2023年增长25%以上。(责任单位:市文广旅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统筹推进报废更新、置换更新和二手车交易。加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发放消费券、打折、购车赠送充电桩等方式开展配套促销活动。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配合国家、自治区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南宁供电局配合)

(二)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品牌方、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对以旧家电换购规定能效、水效等级新家电的消费者,予以差异化优惠政策支持。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局、供销社配合)

(三)推动家装以旧换新。鼓励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结合旧改、二手房交易、房屋更新产生的家电家装消费品需求,鼓励各方参与优惠让利活动,形成价格、品质、安全、监督、投诉处理等高效便捷的家装消费品换新机制。聚焦木竹藤家具家居消费热点,组织开展家具家居产品以旧换新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工信局、林业局配合)

(四)引导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结合电动自行车产业发展需要和通勤特点,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积极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引导市民将非标电动自行车报废淘汰并置换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推动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加快退出使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回收循环利用行动

(一)完善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建立完善全市废旧产品设备回收体系,完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络。支持建设低值可回收物分拣处理中心,改造升级现有分拣中心。优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深化废弃汽车专项治理工作,鼓励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建立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开展“公物仓”试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有效协同,畅通城乡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通道,提高再生资源回收运输效率。力争在2025年完成全市1170个两网融合站点建设,到2027年,全市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政园林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局、供销社配合)

(二)促进二手商品交易流通。持续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继续推行二手车转让登记“一证通办”。大力发展二手车出口业务。推动二手电子产品交易规范化,防范泄露及恶意恢复用户信息。支持电子产品生产企业发展二手交易、翻新维修等业务。到2027年,全市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公安局、工信局配合)

(三)推进再制造和电池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积极培育发展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电子设备等再制造产业。探索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支持智亮新材料、桂物中比、阿瑞斯等梯次利用白名单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城市矿产”再生利用。依托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无废城市”等国家循环利用示范试点,推动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集聚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回收企业将回收的废弃家电交由具备资质的拆解企业处理,推进废旧家具家居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典型城市。根据自治区部署实施供销合作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提升行动。到2027年,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住建局、市政园林局、林业局、国资委、供销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政策支撑保障

(一)加强标准支撑。加大力度推进节能环保、产品质量安全等国家标准宣贯实施,支撑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支持企事业单位参与绿色家居、人造板等国家标准制修订,研究制定一批轨道交通、污染物排放控制、节能降碳、资源循环利用等地方标准。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支持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开展东盟国家主要消费品标准化研究,推进消费品标准国际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工信局、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科技局、商务局、林业局,邕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财政政策支持。积极组织南宁市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债和自治区财政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节能减排补助、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资金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等补助资金,支持汽车、家电以旧换新。积极争取老旧营运车船更新补贴、城市交通发展奖励等中央、自治区专项补助资金,支持老旧船舶、柴油货车、新能源公交车等更新,以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用好用足国家、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加快推动农业机械更新。进一步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加大绿色产品采购力度,确保绿色产品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税收政策支持。持续贯彻落实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收优惠政策。加快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落实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及相关的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标准和方式。强化政策宣传培训,优化纳税服务,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政策内容,充分释放税费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南宁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配合)

(四)强化金融支持。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继续发挥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工作机制作用,推动金融机构扩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引导保险机构为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提供保险保障。将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改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列入“桂惠贷”推荐名单。加快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银行机构聚焦资源回收利用、节能减排、环保型设备更新等领域定制绿色金融产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消费信贷支持,为市场主体提供消费分期、消费短期贷款支持。引导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开展汽车、家电“以旧换新”活动,争取自用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调整政策,加大汽车消费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金融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要素保障。用地方面:统筹技术改造、资源循环利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等项目的空间布局和合理用地需求,并做好空间预留和用地保障工作。对纳入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双百双新”产业项目等清单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项目,优先申请自治区层面统筹保障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不新增用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前期审批手续。统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及再生资源回收设施建设,将其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用能方面:对符合国家、自治区政策的设备更新、消费品生产、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加强项目用能要素保障。人才方面: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市政园林局、生态环境局、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科技支撑。聚焦我市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装备“卡脖子”难题。通过竞争择优,“揭榜挂帅”等组织方式,引导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开展铝精深加工、制糖、林产品、食品加工等产业领域的智能制造与工程装备、绿色节能降碳等方向的技术和设备研发,推动设备更新和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推荐企业申报自治区国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争取自治区奖励支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加大推动力度。建立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充分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信息共享,促进供需顺畅对接,调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居民积极性,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开展各领域设备更新摸底调查工作,形成需求侧、供给侧、补链侧“三张清单”,加快相关项目前期研究论证工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五象新区管委会要加强跟踪分析,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细,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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